各学院、部、书院,各部门:
根据江苏省外事办公室下发的《关于编报2017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》(苏外出﹝2016﹞660号)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从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精神,保障我校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工作的顺利开展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7年因公出国(境)事项的计划及上报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加强出访的计划性:
各单位从学校国际化工作大局出发,以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、加强学科建设国际化为指向,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切实制定好本部门2017年的年度出访任务计划。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在2016年度出国(境)基础上保持“零增长”。
二、本次报送2017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的范围为:
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、合作研究、学术交流、友好访问、访学研修、短期讲学等各类因公出访任务。各单位应按照务实、高效、精简、节约的原则安排任务,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,因事定人,统筹安排。出访必须有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。出访团组人数根据任务需要从严掌握。因公短期出访时间为:1国不超过5天,2国不超过8天,3国不超过10天,离抵境当日计算在内。
根据省外办要求,因公出国(境)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,在任务申报时需提交论文录用通知和中文摘要。未提交论文者原则上不予批准。
三、在出访计划中,均应有明确的团组负责人。各团组成员须有具体明确的分工以及完成既定出访任务的能力。派出人员应专业对口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对外联系能力。避免同一专业、同一领域内的多人派出或重复性派出。
四、所有出访团组必须明确每个出访人员的经费来源,保证有足够的经费支付其出访。
五、请各单位认真规划,向本单位人员做好信息传达,以单位填报《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》(附件),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12月1日前交至外事办公室(中和楼205室,联系人:徐菲,电话:58318209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ffiexu@nau.edu.cn)。即使“零”计划,也需填写表格并上报。校外事办公室将协同其它职能部门汇总审核,经校领导审批后报送省外办。是否纳入本单位因公出访总体计划是出国任务审核的重要事项之一,凡未申报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者,学校原则上不予审批。
外事办公室
2016年11月14日